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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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用于生产非能源用途的烯烃、芳烃、炔烃、醇类、合成氨等产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等,属于原料用能范畴;若用作燃料、动力使用,不属于原料用能范畴。$易大宗(01733.HK)$ $蒙古焦煤(00975.HK)$ $动力煤(BK2487.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