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深圳创新科技术有限公司曾因一起借款纠纷被法院强制执行。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粤0305执1589号显示,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科金联道智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深圳创新科技术有限公司执行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21)深国仲涉外裁725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号为(2021)粤03执7781号,2021年12月1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指定本院执行(2021)深国仲涉外裁725号裁决书确定的内容,被执行人应支付借款本金21000000元(人民币,下同)及利息、违约金,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院于2022年1月25日依法受理。
不过,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直接向其履行付款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结案,本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109895元,该款已依法上缴深圳市财政局。
从财报数据来看,深圳创新科技术有限公司的经营现金流净额持续为负。根据安奈儿此前披露的公告,深圳创新科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3年1-6月、2023月1-9月,经营现金流净额分别为:-1753.27万元、-157.22万元、-2226.78万元。尽管后两个报告期的数据未经审计,但粗略计算,2023年第三季度,该标的公司的经营现金流明显进一步恶化。
另外,从资产负债率来看,上述三个报告期末,该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2.83%、73.42%、46.83%,平均高达67.69%;同时,各报告期其应收款项总额分别为:1.98亿元、4.72亿元、6.25亿元(相应的,2022年度、2023年1-6月、2023年1-9月的营收分别为:4.08亿元、3.06亿元、5.62亿元)。
为何披露了拟收购股权公告后至今仍未披露相关进展公告,另外,为何在标的公司被执行的情况下仍然坚持拟以现金4.40亿元收购其22%的股权?针对标的公司目前相对高企的资产负债率,并且在自身持续四年亏损的情况下,仍拟以现金进行交易的合理性在哪里?以及针对上述深交所的问询,后续安奈儿又将给出什么样的回复?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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