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黑风高夜,恶意举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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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似乎又回到了“大字报时代”,举报轻而易举就能毁掉一个人。

王晨艺,一个其貌不扬,但舞蹈实力过硬的小年轻,因为上了一档《创造营2019》的节目,受到了如潮水般汹涌而至的谩骂与恶意举报。

这一切只是因为他长得不符合某些人对“帅”的定义。

《创造营2019》是一档男团选秀节目,参赛选手的前11名可以组团出道。竞争激烈程度不亚于高考的千军万马过独木桥。

这样一档节目,本意是为追梦的少年提供了一个展示的平台,却没想到被某些脑残粉挟持,成为她们施暴的场所。

有人在论坛开贴公然辱骂“王晨艺真的太丑了”、还有人号召集结力量“一人一句王晨艺退赛”。

不喜欢这个演员,大可转台换个节目继续追。但是这些粉丝的逻辑不是这样的,不喜欢就要毁掉你。怎么毁掉你,她们集思广益,终于找了个好方法——恶意举报。

她们耐心十足,把王晨艺的微博一点点往前翻,最终在他点赞的三千条微博中找到了罪证。

以欣赏美的角度给一个小姐姐的微博点赞,被黑粉们冠以“色情”。

稀松平常校园生活的一个流水账,被黑粉们扣“侮辱国歌”,不爱国的帽子。

16岁中二发的一句调侃,也成为黑粉们的举报之源。真的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谁没有个中二时代啊,你就能保证你的中二言论不比他更“愤青”?

确定举报事项后,脑残粉们开始了举报套餐三大组合,@紫光阁+共青团中央+人民日报。

她们认为自己是正以的化身,举报王晨艺,是因为要帮他脱离苦海,回去做舞蹈老师。终于在她们“善意”的安排下,王晨艺退赛了。一个有才华有梦想的青年,就这样硬生生被剥夺了实现理想的权利。

节目艺人被举报的事情并非个例,此前亦有杨超越前车之鉴,被黑粉扣上的罪名是与主流价值观不符。

我们的法治社会,经历了几十年风雨才建立完善,如今却让人觉得历史要回到大字报时代。因为不喜欢你就举报,只要举报就能毁灭你。而举报者却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

举报只是网络暴力的一种。前段时间,广东一女子在等红灯时,因操作失误,导致驾驶的车辆撞向了正在过马路的行人,造成13伤。此事一出,不到一日,肇事者的身份证、职业、就业单位等个人信息被全网人肉搜索出来,散落至网络各个角落。

无辜的人受到霸凌,信息被全网公开,犹如置身火堆中接受众人论断。轻则伤筋动骨,重则丢失性命。而那些有罪的人,自有法律去惩戒,又何时轮得到网民去操心、去审判?

网络赋予我们便利的同时,并没有赋予我们伤害别人的权利。躲在电脑的后面,善良的人撕掉伪装的面具,在键盘上无所谓的敲下“要想当男团,除非全脸整容”、“长这么丑,你怎么不去死”等恶毒字眼。

论断是人类的原罪,网络暴力,是人在没有监督的时候肆意挥洒自己的恶意。说你是有罪的,你就是有罪的,不是也得是。这恶意三人成虎、、众口铄金、聚沙成塔,足以摧毁人的意志。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是有罪的。人之所以变恶,很多时候是因为无所畏惧,只有心存畏惧才能对万物有所敬意。在道德与法律无法根除的地方,我们是否可以寄希望于技术?

互联网高速发展,网络平台垄断了用户数据,为获得“免费”的服务,用户必须牺牲数据的所有权作为代价。而这样做带来的隐患是,当平台受到恶意攻击时,用户的个人信息数据无异于暴露在罪恶之下。

区块链基去中心化的网络结构存在不可篡改的特性,利用分布式网络来取代集中式的数据服务器群。分布式网络存储并保有一个公共的数据库,通过将数据所有权归还给用户,以此剥夺平台巨头的权力。

打击网络暴力一直未能收到良好的效应,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造谣成本过低。目前的互联网面对网络暴力只能以当事人的律师函、删帖,网警的警告、屏蔽等手段治理,但这些并没有对这些“暴力分子”有任何实质上的影响,因为他们只需要重新申请一个账号就可以了。

提高犯罪成本或建立奖惩机制,这样才能有效遏制网络霸凌。众所周知,记录在区块链上的数据是无法篡改的,因此我们可以利用这点,在确认造谣者、恶意举报者的身份后,针对他的言论进行审判,如真的存在网络暴力的事实,可以将其永久记录在网络上。这样,即使他换个马甲,在其他平台再次发布恶意言论攻击他人,全网网友也可通过这个记录轻而易举辨别他的言论。或更有甚者,可以以此作为个人征信的参考资料,通过挂钩个人利益提高犯罪成本,以降低网络霸凌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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