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化周期超36个月不准卖地,对地产是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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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36个月的城市 暂停新增用地出让】近期此消息一出,韭菜们又高潮了,说什么放大招了,节后地产会暴涨?

我觉得没什么用,现在的行情是市场上本来就很多地皮不敢开发,都放着限制,因为手上的现楼都没销售完,还别说手上闲置的地呢?不信,麻烦你动手搜索下,某大,某桂园哪个手里没囤着几千万平方的地皮,他们现在敢开发吗,手里囤积的现货能消化都谢天谢地了,所以对地产商没什么大利好,只能说一点点吧。

另外的说法就说地方政府惨了,没法卖地皮没收入了。真的是这样吗,只能说你是韭菜,不动脑只会人云亦云。我说个想法看看能不能如何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按道理是可以实现卖地的。就比如某个县城去化是40,那么他没法卖地,首先我们区分下,我所理解的商品房是包括公寓的哈,这个自然资源局也没明确说,但一般行业内都是包括公寓的。有一个操作方法就是由当地城投出钱,买几栋公寓,把去化降到36以下,然后又可以卖地了。别说我张口就来,深圳市某区的meijing某天,chao某广场这几栋公寓就是城投收购的,我是实打实有现成例子的,不像其他人没脑子到处乱说。再不行就让城投出现,跟某投资公司合作,让投资公司收购,一样的效果,具体的例子也是我亲自经历过,但哪家公司就不说了。还有一两种投机取巧的方法,我就不说了,各位看官老爷应该还有很多操作的方法吧,可以评论区陆续发散思维。

所以只能说,对地产公司只是一点点利好而已,对地产财政利空比较大,但是也是可以操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