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年采购期从2024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4日。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至2027年12月31日止,续签采购协议时原则上各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不少于首年协议采购量。
重庆8月9日开始执行
黑龙江
湖南,贵州,甘肃。。。。
江西7月1日起执行
辽宁6月25日起执行
内蒙古7月1日起执行
新疆7月1日起执行
西藏7月10日起执行
青海7月10日执行。宁夏7月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