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成重组中的障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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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觉得天成的政策法规障碍已经解除。如《办法》中所列符合产业政策、权属清晰等七个要求、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三个规定,应该都得到了满足。其中最重要的一条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须经注册会计师专项核查确认,该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不用说,天成已越过这道关卡。

剩下的大概就是程序性、技术性障碍了,如股权的结构问题(各方利益的设计、摆布、平衡,应该会涉及到铁投、潘先生的股权,或许还有虞同志卖出的股权、未来实控人一致行动人持有股权的最终归属等)、聘用律所、会所、券商、独立财务顾问(这些不在话下)、各种文件的文字及操作性准备,等等,需要相当仔细地筹划,以防止类似大豪科技重组中发生的意外。

重组中公司与监管部门往来文件繁多,说明、问询、回复之类,需耗时数月。大豪科技20年11月24日停牌筹划重组,12月7日发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经种种问询、说明,21年7月7日收到《中国ZJ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之后不久,8月20日却收到《中国 ZJH中止审核通知》,原因是“公司本次重组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而被ZJH立案调查,目前尚未最终结案。”

想天成即使进入重组,也不那么容易,没有几个月折腾怕是拿不下来,最终结果也非百分之百确定。

本人是个乐观主义者,继续持死磕态度,握紧手中寥寥的股权,以预期为锚,不见兔子不撒鹰,坦然承受未来那该承受的盈或者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