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则资车8937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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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在钱的份上[大笑],我来答一下,不一定很全面,因为要说清楚需要很多篇幅,供楼主参考哈:
生长激素是处方药,开方子医生是需要署名的,因此第一个问题肯定是不对的,生长激素的主要甚至绝大多数使用者,都是预期矮小的孩子,即使不按照P3,也至少是预期孩子长大成人后身高不高的,比方说预计男的不高于1米7女的不高于1米6(只是比方),医生才会开。当然也不排除有个别家长找关系让医生开药,指望孩子长到1米8或更高,但这种很少,而且由于医生要承担责任,家长必须要找很硬的关系。
第二个问题是对的,家长肯定希望孩子至少不比同龄人矮太多,否则找对象,孩子未来发展都会有问题。
第三个问题,医保目前覆盖生长激素缺乏导致的矮小症,其他原因的矮小不能享受医保。而矮小症的定义是100个同龄人中最矮的那三个,也就是P3。所以医保目前连矮小症都没覆盖全,更别说想要改善身高的需求了。
但集采这玩意对于生长激素来说确实是个恐怖的东西,原因在于,院内院外的价格是联动的,院内降价院外必须也降价。所以,倘若集采到了水针,水针降价了,那么院外的水针也得降,无论是不是用于医保。
生长激素理论上是有被集采的可能性的,但长春高新只用粉针应标,水针会弃标。而且长春高新水针弃标的话,没有任何竞争对手敢于应标水针,金赛就是这么拽。所以广东联采的结果是,金赛、安科、诺和诺德这三家有水针的厂家,都弃标水针。那么也就是说,金赛的水针不可能被集采成功。当然有个时限,我估计,三年吧。而三年后,金赛的主打产品就是长效了,那么即使水针被集采也无关痛痒。
第四个问题,生长激素的大部分使用者都是身高矮小的孩子。
第五个问题,医保覆盖的是由于生长激素缺乏导致的矮小症。只占矮小人群的很小比例。

热门回复

刚问了省医院的熟人,你说的没错,生长激素的适应症主要是用于生长激素分泌不足的矮小症,如果只是矮小,但激素正常的话,是不给开药的,更遑论医保报销。
所以,生长激素的适应症非常少,对应的合适人群也极少极少,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为啥生长激素没有被其他省份集采。因为,没需要啊。
一方面,严格按治疗规程的话,医生是开不出多少药方的。
另一方面,长高的销售额却高达100亿!光靠严格的适应症病人,根本是到不了这个金额的。


所以,在这两个千真万确的事实之间,需要找一个合理的解释。

我的解释是:存在一个庞大的灰色地带(如民营医院,如不怕查的正规医院医生),让医院开出了生长激素的药方。而需求者,就是我所说的改善性的、医美性质的家长,甚至是小孩!且这个需求群体非常大!

正是因为这个群体,在正规医院根本开不到药方,所以,他们根本就不指望走医保,也无力讨价还价。

呵呵呵,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供需格局,类似于某种地下黑市。钱景不可限量啊


$长春高新(SZ000661)$

我说的你可能还没看懂。
事实上矮小症的适应症多达十几种。
而什么是矮小症,你再查查。
而只要是矮小症,就要打生长激素。这一点,你也再查查。
我还是那句话,不要急着下结论。
长春高新是一只分歧巨大的股票,很多人就是无论如何也看不明白它,对它有极大的误解。
希望长春高新跟你有缘。

不对的。首先只要是P3就是矮小症。然后只要是矮小症,哪怕生长激素正常的话也是可以开生长激素的,但医生会做详细的检查,尽量查出矮小的原因,但无论查出原因查不出原因只要符合打生长激素的条件(比如体内不能有肿瘤)也还是可以开生长激素的,只是得自费,不能医保报销而已。
所以从适应症的角度来说还真不是灰色地带。是合规的。矮小症的适应症有很多种,而被医保所覆盖的生长激素缺乏只是其中之一。其他的适应症有很多种,虽然都不能医保报销,但也是矮小啊。矮小孩子家长难道会因为不缺生长激素就不治疗吗,不治的话孩子长大了难道不会怨恨家长吗?

家长不会在乎缺不缺生长激素,家长只想要孩子别那么矮。
而哪怕不缺生长激素的矮小儿童,也是可以通过打生长激素来长高的。
而矮小症的最大的一个适应症,占了矮小患者的70%,叫做特发性矮小症。特发性矮小症的医学解释是不明原因的矮小,反正就是矮了但找不到原因。
特发性矮小症也是可以通过打生长激素来治疗的,这是美国FDA背书的。长春高新已经通过了这个适应症。
而如果你非要说灰色地带呢,也可以这么说,因为严格意义上的矮小症是P3,但医生可能会放宽些,到P10,也就是治疗一百个人里最矮的十个。因为我国有些省份的人是比较矮的,比如广东,福建等等,这些省如果严格按照P3的话估计1米6的成年男性都不算矮小。
所以绝对不是你说的所谓地下产业。
长春高新虽然在我看来是最容易看懂的医药企业了,但还是挺复杂的,建议你慢慢看不要急,长春高新如果未来发展的好的话是一只十年十倍股,慢慢看懂它再买也不迟。

首先是否可以用药是由医生决定的而不是厂家决定的,是否滥用在于医生;其次就我从三甲医院儿科内分泌专家谈话录音中了解到的情况来说,医生对生长激素用药是相当严谨的,改善性用药(非矮小症范围)的情况也是有的,占15%,患儿也是很矮的,只是没有达到-2SD。

2022-08-15 00:01

这个会有过度治疗,滥用生长激素之嫌吗?

对生长激素的适应症确实很少,这是事实。按道理,就开不出多少的药方,但同时,长高的销售额却有高达100亿,那么,这该如何解释这两个显然的矛盾?
这100亿,难道都是那些真正的适应症患者注射了?
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如果这100亿,都是那些真正的病理性矮小症患者注射了,我想,至少有一点,医保和集采早就呼啸而至,把生长激素这个品种给灵魂砍价了。100亿的品种不灵魂一下,那不是医保的脾气。

所以,这百亿显然不是适应症患者消费的。而不是适应症,又显然开不出药方。
故,必然存在一个灰色地带,使得药方被开出去了。

当然,灰色不一定违法。
本质上,只要开出的药方单子没有带来显见的副作用,那么这件事就永无人追究了。
追求身高高一点,这件事,并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