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价不需小股东同意。你可卖也可不卖。这不是私有化,不用投票。
如真是这样,也是因各大小散户包括港股通,为求短利,把最大的利益送给了大股东。出要约不是私有化,卖不卖股东可决定。大股东已声明会保持上市地位。
有没可能先不公布要约价,等大家都收息了再以高于换股价20%的价格要约收购?如无溢价,小股东不会同意要约的。
若出要約就等同私有化嗎?
若真是0.12X那太便宜大股東了,基本就是賤價要約...一點溢價也不給...[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