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车股东有权对中车章程和议事规则进行股东会表决吗?
5月18日股东会资料浏览后提出以上疑问,理由:
1、南北车是两个独立的法人组织,在法律上,本次合并是北车被并入南车后工商注销,南车购入北车后工商更名中车,中车是南车并购北车后南车的延续。所以在法律意义上,北车股东有没有权利对中车章程和议事规则进行表决值得商榷!本人认为在法律上有瑕疵。而南车股东就没有这个瑕疵,因为中车在法律上就是南车的延续,其股东有权对未来的重大事宜进行表决。
2、解决方法:由于议案1-11是针对北车的议案,12-18是针对中车的议案,在一天内要完成,要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唯一的办法就是北车股东在18日要轮流具备两种股东身份,例如上午为北车股东,完成1-11项议案的表决,然后完成北车股东转换成南车股东的股权交割和T流程,下午,北车股东就以南车股东身份参加南车股东会,表决12-18项议程。所以在18日,T流程要完,因为反对合并的股东不可能取得中车股东资格,其他北车股东身份向完成转变。上次股东会通知中都是北车上午,南车下午,但今天资料中北车是全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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