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骨疗毒方能重塑市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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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下半年以来,A股持续性暴跌,引发市场系统性风险,严重威胁到国家金融经济安全。

目前,已有不少投资者处于破产崩溃边缘。倘若未能在明斯基时刻(资产价格全面崩溃)到来之前扭转局面,后果不堪设想。

长期以来,中国对资本市场的定位是“服务于实体经济”,这个定位并无问题。

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明显存在将“服务于实体经济”简单等同于为实体经济融资的情况,而忽略了资产价格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实际上,资产价格波动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丝毫不亚于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

纵观历史上每一次繁荣泡沫与衰退萧条的经济周期变动,其基本特征便是资产价格的暴涨暴跌。

然而,目前中国对资本市场的监管明显更注重交易端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而对融资端则相对比较宽容。但当下融资端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远甚于交易端。

监管层的本意是想通过资本市场将资金注入实体经济,同时将实体经济的风险转移给股票市场上的投资者,以此来提振经济。

但这种想法可能很难凑效,因为当下整个IPO已经处于无效融资状态。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来促进经济增长有一个基本的条件,就是企业将融资获得的资金投入实体经济,由此带动投资需求以及就业的增长。

然而眼下A股融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严重,“搭便车”行为随处可见。大量企业上市目的并不是获得发展资金这么单纯,投资者看到的是一些毫无底线圈钱的上市公司。

为了实现圈钱之目的,部分上市公司无所不用其极,虚构编造募投项目、拼凑资产规模、联合投资机构拉高估值、甚至是不惜铤而走险财务造假。在获得巨额融资后,公司大股东实控人唯一关心的是如何将资金转移的到自己的腰包,所以就有了各种“清仓式分红”、变相减持套现、任意变更募投项目、通过关联交易掏空上市公司等等行为。

也正是因为这些毫无底线的圈钱行为,以及财务造假等融资乱象,严重挫伤投资者的信心。

去年下半年以来,央行、国监局、证监会,甚至连国安部都出来为A股喊话,“国家队”也真金白银的救市了,但都未能扭转A股颓势。根本原因在于市场信心未能得到扭转。

所以,当务之急应当是重塑市场信心。A股持续性暴跌,在引发金融风险的同时,也暴露出体制机制上长期以来未能得到纠正的弊端,监管层应当趁此机会对资本市场下一副猛药,拿出刮骨疗毒的决心,重点打击圈钱财务造假乱象,让有限的资金流向那些真正需要发展资金的企业,方能重塑市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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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IPO数量 拉长IPO周期

自实施注册制以来,A股IPO明显存在贪多求快的问题,导致市场泥沙俱下,垃圾企业浑水摸鱼,粉墨登场。

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A股共有524家企业完成上市,募资金额超过5400亿;2022年,有425家企业登陆A股,募资总额达5869.93亿元;2023年A股IPO数量有所放缓,全年共有313只新股上市,融资额为3,564亿元人民币,但不论IPO数量还是融资额均超过全球其他各大资本市场。

这两年,A股融资金额不断创新高,占据了全球IPO融资一半以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金额稳居全球前二位。

相比之下,美股市场2022年IPO数量仅149起,融资金额为207.9亿美元,约为1515.59亿元人民币;2023年上半年IPO数量为52家,募资金额为90亿美元,约为656亿元人民币。实际上,自2000年科技股泡沫破裂后,美股平均每年IPO数量维持在150家左右。

仅从市场经济的供需理论来看,A股的IPO已经完全失衡。所以,压缩IPO规模势在必行。

与此同时,应当拉长IPO周期,让拟IPO企业得到充分的曝光。过去几年,A股IPO以十分疯狂的速度在进行,有的企业在短短几周之内就完成了IPO,市场各方都还没反应过来,企业就已经鸣锣上市,导致一些问题企业登上资本市场。

对于拉长IPO周期,市场可能会担忧会影响企业融资效率。其实,这大可不必担心,只要给拟上市企业足够的预期,对于确实有资金需求的企业自然会提前做好财务规划。

也有有经济学家提出,应当直接暂停IPO。虽然这是A股曾经多次采取过的救市手段之一。但实际上,这也是一种非常极端措施,不能一些问题企业而阻碍正常企业的融资需求。其实只要把IPO数量压缩至每年100家左右,把IPO周期拉长到一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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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限制首发融资规模 不得进行超募

鉴于当下A股融资市场信息严重不对称,逆向选择问题十分严重,上市后“变脸”的情况突出,所以应当严格限制首发融资规模,并不得进行超募。

据每经网统计,自2022年以来,共有730上市新股,其中超募的有379家,超募比例高达52.20%。

如此大规模的超募背后,其实是IPO询价机制出现了问题。有的企业募投项目本身合理性、必要性都存疑,却获得巨额超募资金。有的企业自成立以来,总资产规模不过亿元,却在资本市场获得几十亿的融资。

据统计,2023年,A股首发上会的总共有301家公司,其中有58家公司的IPO预计募资额超过公司报告期内最近一期期末的资产总额。

比如,拟上市科创板的西安新通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其截至2022年末的资产总额为1.9亿元,而其IPO拟募集资金为12.79亿元,资产总额是拟募资额的14.86%;哈尔滨思哲睿智能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在截至2022年末的资产总额为5.20亿元,其IPO拟募集资金则为20.29亿元,拟募集资金较公司资产总额高出约15亿元。

有的企业拿到巨额募投资金后,就开始靠理财过活。比如华虹公司在2023年6月获得209.21亿元融资后,两个月后便将210亿募集资金进行存款理财。

而部分企业则在实现IPO后数年内就变更了募投项目。据统计,A股市场在2023年总共有505家上市公司变更了首发募投项目,其中有63家公司是在2022年、2023年进行的首发募资。这些变更募投项目的上市公司,当初IPO时设置募投项目本身要么就是拼凑虚构出来的,要么就是完全没必要的。

IPO不合理的融资,以及频繁的超募行为,不仅浪费了有限的资源,也助长了圈钱的动机。

针对IPO各种不合理融资乱象,应当严格限制首发融资规模,并设置合理的融资比例,比如不超过总资产规模30%,不超过净资产50%,或者营收的50%等等,如果企业确有融资需求,可在首发融资两三年后通过再融资获得发展资金。中国资本市场应当向轻首发融资,重再融资方向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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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大幅压缩中介费用

自2018年科创板设立以来,注册制由点带面全面铺开。注册制实施多年后,在提高企业融资效率方面得到前所未有的突破,然而企业的融资成本却有增无减。

实施注册制的意义应当是通过提高发行的便捷性从而降低融资成本,而不仅仅是提高融资效率。如果仅仅是为了提高融资效率,那么只要“放水”就可以实现,毫无技术含量,而A股确实是这样做的。

A股IPO发行费用多高呢?Wind数据显示,2023年,沪深主板平均发行总费用10,459.73万元,费率7.88%;科创板平均发行总费用12,927.34万元,费率6.02%;创业板:平均发行总费用10,561.12万元,费率9.39%;北交所平均发行总费用2,197.32万元,费率11.38%。

单看发行费用率,似乎尚处于合理区间,但要知道这其中大量上市企业一年能够创造的利润还不到上亿元,尤其是科创板、北交所许多上市企业尚处于亏损边缘,三五年合计的利润可能都没有1亿元,而中介机构通过一次IPO便轻轻松松拿走了企业多年利润。

这种现象不只是出现在直接融资市场,同样也出现在间接融资市场,这也是导致中国经济出现金融机构富得流油,实体经济普遍经营惨淡的重要原因。

既然在资本市场融资的成本费用率如此之高,那么企业为何对IPO趋之若鹜呢?除了IPO能获得超乎预期的巨额资金,以及上市后股权增值带来的造富效益外,还有一大重要原因便是成本费用的错配。

由于企业在IPO期间发生的中介费用是直接从募资金额中扣除,所以实际的费用的承担者是投资者,导致企业产生IPO融资费用很低的错觉。而在当下发行机制上,由于投资者处于弱势地位,只能被动的接受巨额的成本费用支出。如果不接受这样的制度安排,那只有离开这个市场。

所以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应当将IPO期间产生的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在成本费用中直接扣除,让企业和投资者都能切实感受到这笔费用支出的压力。而对中介机构则可以直接设置佣金比例,大幅压缩中介费用率。对于年薪百万元的投行而言,即便佣金砍掉七八成依然比大多数实体经济从业者活的好,所以不用担心由此可能导致服务质量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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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前后三年不得进行大规模分红

上市公司圈钱的手法五花八门,在IPO前后进行大规模分红是其中之一,而且近几年这种手法十分流行。

有的企业在上市前进行突击式分红,把公司账面上几年的利润一次性分完;有的企业在IPO拿到巨额资金后开始大规模分红,吃干抹净后再拿募投资金填补资金资金窟窿。募投资金看似在专项账户里,实际上早已进了大股东、实控人的腰包。

针对这种情况,应当严格限制IPO企业分红行为,上市前后三年分红比例不应当超过当年净利润的30%,同时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不得进行大规模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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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限制未盈利企业上市

全面注册制下,科创板、创业板以及北交所均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这也算是与国际接轨了。

但在配套制度上,A股显然没有跟上,未盈利企业在IPO中获得的收益与所需承受的风险严重不对等。比如美股市场有做空机制,可以让“皮包”公司在上市后面临被“狙杀”的风险,而在A股就不存在这样的风险。

这导致近年来不少无产品、无业绩、无前景的“三无”公司登上资本市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超50家未盈利企业登上资本市场,尤以生物医药科技和芯片类公司为主。

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虽然在国际市场上十分普遍,但这其中有个政策悖论。通常而言,这些科技类企业的投资者主要为一级市场上的PE/VC等专业投资机构,既然这些未盈利企业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那么他们不可能在一级市场上融不到资。

在一级市场上融不到资,意味着这些企业失败概率极高。而把这样一些风险极高的企业放入二级市场,势必会大幅增加市场逆向选择道德风险问题。

所以,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这一政策是否合理,尚待商榷。如果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那么应当对企业拥有的科学技术专利作出严格的认定标准,并对上市后股东减持行为作出更为严格的限制。$创业板指(SZ399006)$ $上证指数(SH000001)$ $深证成指(SZ39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