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嘉微: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严重不匹配,真实性存疑抑或存在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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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三季报货币资金余额为12.10亿元,半年报货币资金余额12.35亿元,一季报货币资金余额13.37亿元。其中6月末募投资金余额为11.10亿元,即使扣除使用受限(司法冻结保证金和保函在保证金0.13亿元)保守估计公司日均货币资金余额约为12.00亿元,而公司确认的利息收入一至三季度分别为:1218.89万元、298.21万元、162.09万元,累计1679.19万元。上述货币资金余额与利息收入之间明显不匹配。

如将上述12亿元资金用于理财,按市场行情理财年化收益约4%-4.5%,即使按照年化4%的利率计算,每季度约可确认利息收入1200万元,至三季度可确认利息收入3600万元,而公司未将募投资金用于理财,其理由是不存在闲置资金(是否闲置后面再叙),即使按照一般协定存款年化1.75%测算,每季度可确认利息收入525万元。而依据银行存款利息计息方式,一般于每年3月20日、6月20、9月20日、12月20日左右结息,即银行存款计息一般不存在跨季的问题。

看看募投资金情况:①2016年IPO募集资金初始净额为3.94亿元,截至2019年6月末累计使用金额为3.68亿元,2019年1-6月使用金额为0.15亿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29亿元。 ②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0.80亿元,截至2019年6月末累计使用金额为0.09亿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0.82亿元,目前全部存于民生银行长沙分行。依据募投资金实际使用情形而言,募投资金实质处于闲置阶段。

正常情况下公司不可能让十几亿资金爬在账面上吃活期利息,依据现在的情形,不可能短期内使用大额募投资金,如此悖离经济的情形就使用产生如下猜想:① 资金余额不真实:毕竟是上市公司、券商、银行三方共管账户,可能性较低;②公司高管不可能漠视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而是受某些特殊要求的限制,如银行同时为公司关联方提供融资、理财等其他便利作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