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的办法是造假者持有的股票直接没收,在对应的上市公司无对价注销。这样就等于把这部分注销股票的价值,分摊到上市公司剩余的未注销股票上,受侵害的小股东能获得补偿,股价也可以上涨。
一年两年的有什么震慑力,看看美国上市公司的做假,会计知情仍签字的都处十年以上监禁,会计个人罚款是百万美刀起步,公司就不用说了,基本上倾家荡产终身监禁了。
建议把罚款拿来赔偿投资人。重罚重赔重判。
造假上市的,相关人员子女不能考公,比较实际
那更完了,全a退
加大退市!
恢复老祖宗的株连刑法!
那短期跌得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