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根本就不存在任何法理问题,不过是既得利益者们偷换概念而已。现在的一次性土地费用其实是资产让渡时产生的费用,可以视为是对土地征收的补偿和交易费用,从这个角度上讲,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存在区别;而按年征收的房地产税,则是资产持有税。
实际在美国,房产交易时,一样包含了房产及其土地的费用,而并不影响其后续征收房产税。
引用:
2017-12-22 13:54
@杨畅 @倪一琛 说: 请问媒体都说征收房地产税有法理问题?那为何上海重庆早就开始试点征收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