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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能源集团(00467)$ 联合能源集团在油价暴跌的背景下, 产油量节节攀升,15中报净利润持续大幅增长。值得佩服。不过,掌门人张宏伟,作为赫赫有名的资本猎人,能否公正对待联合能源集团的小股东并与之分享经营成果(分红),倒是要打个问号:

(1)联合能源从来没分过红,哪怕是从2011年起每年净利润大幅增长的情况下。为什么每年盈利大幅增长了又不分红?

(2)现在业绩组合中的中国辽河项目是公司于2007年并购进公司的,当时是上市公司以72.89亿HK$的价格向张宏伟100%控股的公司United Petrolium购买的(以 发行价每 股 1.61港元发行4,527,108,257股)。然后以此资产重组为理由,以1.60HK$/股向公众配股13.74亿股,筹集资本净额约21.84亿HK$。

所谓路遥知马力,多年来,辽河项目其实际创造的利润,几乎可以忽略。该项目实际值多少钱?

我们对比2011~2014年:(如下表)。即使按占比最高的2012年,相当于巴基斯坦日产量5.4%。 参照BP石油公司巴基斯坦项目的并购估值7.75亿美元(60亿HK$),其5.4%相当于3.24亿HK$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巴基斯坦-日产量(万桶油当量) 2.095     2.468      3.381     4.709
中国辽河-日产量(万桶油当量)  0.076    0.133     0.163     0.182
中国项目:巴基斯坦项目占比  3.6%     5.4%      4.8%       3.9%

把约值3.24亿HK$的资产以72.89亿HK$(1.61HK$X 45.27亿股)的估价卖给上市公司,再据此价格配股卖给小散们(1.6HK$X 13.74亿股),想想也是醉了啊。

欢迎大家拍砖探讨。
参考:2013-11-26张宏伟 注资生财术  网页链接
参考:联合能源集团年报2008
摘录如下:
2007.10.16, 透过股份配售,筹集资本净额约21.84亿HK$。(透过按每股1.61港元之价格配售13.74亿股普通股,筹集21.84亿HK$)
2007年10月,本公司收购 United Petroleum & Natural Gas Investment Limeted( United Petroleum)100%权益,该公司持有位于中国渤海湾盆地之辽河油田一个油田生产业务60%之参与权益。与中石油共同开发。
本财政年度,本集团以配发及发行45.271亿股普通股收购 United Petroleum及收购应付 United Energy Holding Limited 之贷款。此外,本公司发行及配发13.74亿股,集资21.84亿HK$.

参考:联合能源集团2007.8.15公告
摘录如下:
I. 收購協議
於 二 零 零 七 年 八 月 八 日,本 公 司 與 賣 方 訂 立 收 購 協 議,據 此,本 公 司 已 有 條 件 同意購入United Petroleum 全部已發行股本及其欠負United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之股 東 貸 款,總 代 價 為7,288,644,294港 元(須 就 於 完 成 時 未 償 股 東 貸 款 總 額 而 予 以 調整)。代 價 將 於 完 成 時 透 過 向 賣 方 及 ╱ 或 其 代 名 人 以 發 行 價 每 股 股 份1.61港元發行4,527,108,257股 代 價 股 份(須 就 於 完 成 時 就 未 償 股 東 貸 款 而 作 調 整)而 支 付。代 價 已由本公司與賣方按公平磋商原則參考獨立估值師對United Petroleum 全部已發行股本 之 初 步 估 值 估 計 而 達 致。
United Petroleum 為 一 間 投 資 控 股 公 司,主 要 投 資 於 石 油 及 天 然 氣 業 務,並 在 中 國 渤海 灣 盆 地 之 油 田 項 目 持 有 若 干 分 成 權 益。收 購 事 項 構 成 本 公 司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之 主要 交 易。由 於 其 中 兩 名 賣 方 均 由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東 兼 執 行 董 事 張 先 生 全 資 擁 有,故收 購 事 項 亦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構 成 本 公 司 之 關 連 交 易,並 須 受 限(其 中 包 括)獨 立 股 東於 股 東 特 別 大 會 透 過 表 決 方 式 作 出 之 批 准,並 以 此 為 條 件。He Fu 及其聯繫人士將就 於 股 東 特 別 大 會 上 提 呈 供 獨 立 股 東 批 准 收 購 協 議 之 普 通 決 議 案 放 棄 投 票 權。董事 認 為 收 購 事 項 符 合 本 公 司 及 股 東 之 利 益,而 協 議 之 條 款 對 本 公 司 及 股 東 整 體 而言 屬 公 平 合 理。

II. 配售新股
於 二 零 零 七 年 八 月 八 日,本 公 司 及 配 售 代 理 已 訂 立 配 售 協 議,據 此,配 售 代 理 已有條件同意致力按配售價配售合共1,374,000,000股配售股份予不少於六名獨立人士、企 業 及 ╱ 或 機 構 承 配 人。
配售股份佔本公司現有已發行股本6,875,983,375股股份約19.98%,並 佔 經 發 行 代 價
股 份(就 於 完 成 時 未 償 股 東 貸 款 總 額 作 調 整 前)及 配 售 股 份 而 擴 大 之 本 公 司 已 發行股本12,777,091,632股股份約1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