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安Z得:“在香港上市的企业,如果希望在业绩发布前的静默期内进行股票回购,可以申请回购静默期豁免权。根据港交所库存股新规,上市公司可以申请豁免权,在业绩发布前的静默期内进行股票回购;且回购所得的股份无需尽快注销,以库存股形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