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想再谈谈空军大队长和柳下惠的气质这个事情的一些分析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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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一直在琢磨这个事情的逻辑关系。它有点像场外配资,但又不完全是。也考虑过,假如我的老爸老妈妻儿亲戚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怎么处理。

百度了一个“场外配资被判非法经营罪”的案例。

判案的标准和依据:

1、罪名:非法经营罪

2、场外配资金额(必须涉及金主,掮客,资金使用方):4300万,获得24万(按利率计算:千分之5.6)

3、被告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刑罚

4、地点:安徽


空队和柳下的纠纷里的一些比较重要的点:

1、空队与柳下为同一公司的股东,为公司经营合作伙伴关系。并不存在掮客和资金撮合行为。(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2、空队发布亏惨信息(即广告),吸引操盘手(客户)。(这种反向操作的思路真的是很让我佩服和眼前一亮。)

a. 巨额亏损容易引起同情。

b. 巨额亏损还活着,代表钱多有的是,体现实力雄厚。

c. 钱多人傻操作稀烂的人设吸引大批自告奋勇的年轻人希望参与操盘合作,愿者上钩。

d. 由于是操盘手自告奋勇参与合作,且操作帐户与资金均在空队名下,无法使用非法经营罪。只能称其为代客理财,但是代客理财只针对行业从业人员。资金方根本无风险。(又是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3、合作条款

a. 前提条件:保本

b. 10%保证金:预付

c. 盈利5/5分层


4、最终的操盘结果

a. 空队展示了自己18.5万刀的亏损(约120万人民币)。

b. 柳下展示了自己的付款转帐记录。

双方的诉求:

1、柳下要求空队退款29万

2、空队认为帐户严重亏损,柳下还应该补上本金。

这看起来是一个盈亏利益纠纷问题,因为这是双方的各执一词。

但是,但是,但是,我要做说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点:

1、为什么都是美股和港股?

a. 美股和港股的做多做空机制非常成熟,券源也不会有问题。

b. 美股和港股不设涨跌幅限制。

c. 美股和港股帐户或许在国内法律上存在模糊地带或监管盲区。

2、根据合作的条款,我举个例子:

a. 空队本金:10万

b. 柳下保证金:1万

注意:如果本金加杠杆至20万,那到1万的保证金实际只有5000元,本金跌5%就要再追加保证金。

c. 根据双方收益的分配方式:赢利部分5/5分层(其与上游资金方,以及下游操盘手的协议均是5/5分层)

如果我是空队,操盘手10万买A股票(无论多空),我只要反手买5万A股票,就可以形成一个完美的对冲机制。并且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A股票涨10% = 1万 * 1.1 = 11万(操盘手5000,空队5000)(空队做空收益= - 5000元 对冲操盘手赢利部分)

收益:0,但是操盘手帐户中的资本金空队会变成10.5万。

A股票跌10% = 1万 / 1.1 = 9.09万(操盘手补偿0.91,并需要再追加保证金1万,操盘手需要一次打2万给空队)(空队做多收益 = 5000元)

假如空队有16个帐户,8个给操盘手,另外8个帐户是上游资方客户的帐户,它们与操盘手直接形成对手盘。这画面是不是很美,[围观]我靠,绝对可以对上游资方承诺保本。最终实现这个效果的话,是不是形成了一个完美的闭环?


最后,我想说空队的设计,营销和手法着实非常高明。我认为空队可能不是一个人,或许是一个组织。
1,他没在雪球揽客,揽资。注意,他是资方
2,他找抄盘手完全没问题,这是他的主观动机。因为空队完美的使用了反向亏惨人调的广告,吸引到了人们的注意。客观上有人想利用他的资金发财,这是他人的问题。(但是有一点需要重点说明:空队的主观发布的信息/卖惨是否存在设局坑杀操盘手行为?---- 存疑)
3,最应该关注的是空队的融资渠道,但涉嫌非法融资问题,是公安机关的事。在没有事实证据的前提下,让雪球封号是不合理的。
4,目前营销的套路真是深不可测,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好且值得思考学习的一种营销案例(仅是营销传播上,不是负面的那种)。

全部讨论

周知己2021-12-26 00:12

现在还有能配的么

中年老白菜2021-11-29 10:51

算了,这只是我个人看法。如果空队实际中是这么操作的,那么就可以以诈骗名义起诉

中年老白菜2021-11-29 10:49

我比较八卦。

知逻2021-11-28 23:53

有这时间好好研究下股票不好吗

学金融的专科生2021-11-28 23:52

你艾特下几个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