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我父亲都曾亲口告诉我:依靠两只手,好汉难养连三口。解放前给地主当长工,劳力好的可以一人养一人,劳力不好的,管吃管住不给工钱。丫鬟童养媳一般一次性给几个大洋折合三五石谷(正常年份两块大洋一石谷,折合大约80斤米,灾年米价不止翻倍),此外再无工钱。替人当兵自卖壮丁,可以获得30~50大洋(当时南方一亩水田的价值),有些身手好的人,自卖壮丁几次,因为他有本事中途跑回来再卖自己,不过这种人最后往往死于战场。
是啊,进个好的单位不容易的。
跟现在做私人助理差不多
你说的接近真实写照,我说的都是在红楼梦里看到的,有一定夸大成分
但是这不代表封建社会的地主阶级就是优越的,先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