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股重整受理最后期限为11月29日 ----以*ST瑞德 600666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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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股重整受理最后期限为11月29日

----以*ST瑞德 600666为例

从已有重整实践案例看,*ST股为避免退市,重整受理最后期限为11月29日,再晚的话,重整时间就不够了,因为申报债权规定时间为一个月。

1. 2022年9月15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黑 01 民诉前调959号《决定书》,决定对奥瑞德股份进行预重整,同时指定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

2. 2022年11月29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黑 01破申107号《民事裁定书》及(2022)黑01破89号《决定书》,受理债权人对奥瑞德股份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3. 公司债权人应在 2022 年 12 月 29 日(含当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进行的债权申报继续有效,无需再行申报。申报债权规定时间为一个月。

4. 2022年12月28日,奥瑞德股份出资人组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5. 奥瑞德及奥瑞德有限第一次重整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五)上 午 9 时正式召开。

6. 2022年12月30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黑01破 8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7. 2022年12月31日,奥瑞德股份向管理人提交《关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同日,管理人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交了《关于请求法院确认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申请》,提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8. 2022 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22)黑01 破89-1号《民事裁定书》,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9. 2023年6月15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 瑞德”变更为“ST 瑞德”。

相同的例子还有002356*ST赫美,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