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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认为不应该分摊,从会计准则本身来说,东阳光药的财报是符合规定的;但从其会计手法来看,表现出了控股股东的无耻,就像拿着高价钱钱去买那些药一样;就像老巴说的,厨房里不可能有一只蟑螂。购买专利和新技术的实质是为了维持经营、扩大经营,那么花出去的钱最起码也应该放到经营活动支出里,但实际上却放到了投资活动支出,而后一步步的把它变成无形资产,极力的粉饰现金流量表,目的就是怕现金流量表太难看。实质上市场先生还是看透了公司的把戏……下跌是合理的……
淘汰出局,买药的营业成本应该分很多年分摊,因为研发的时候也要很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