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被预处罚,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进展,投资者可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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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3日,江苏舜天发布公告称已于2023.6.30收到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此前7月2日,上交所公告了《关于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信息披露违规问题几乎成了每一家上市公司都绕不过去的坎。

7月21日晚间,江苏舜天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省国资委关于有关省属贸易企业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其中提到将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舜天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给省苏豪控股集团持有。

本次重组方案拟将国信集团持有的舜天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予省苏豪控股集团。本次划转前,国信集团持有舜天集团100%股权。

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完成后,省苏豪控股集团将取得舜天集团100%股权,国信集团将不再持有舜天集团100%股权。省苏豪控股集团将通过舜天集团间接控制公司2.23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0.69%),国信集团将不再间接控制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舜天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江苏省国资委。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表示,上市公司息披露是连接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最重要的环节,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及经营管理的主要渠道,对投资者决策意义重大。目前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法院多采取示范性判决机制处理,所谓示范性判决机制,是指法院在处理群体性证券纠纷中,选取在事实和法律争议点方面具有共通性和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判决案件生效后,已经被示范性判决所认定的共通的事实和法律,平行案件的当事人无需另行举证,可以主张直接适用,避免了当事人重复举证的繁琐。

宋联民律师提醒您:凡在2010.4.132022.11.4期间买入江苏舜天(600287)股票,并在2022.11.4晚间收盘时仍然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