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大建“保障房”了。理由如下:1,各城市保障房指标都非常大,在总体不缺,只是“结构”矛盾下,不宜大建新增住房;2,新建“保障房”的土地都比较偏远,不适合城市中心区的“打工人”和新市民;3,由于“保障房”的冲击,目前小户型的市场价格下跌严重,成交量极度某萎缩,没有必要再建同类房屋;4,有效解决换房需求。只是这个政策可能需要多部门协调,统一且公平实施。
老破小最终被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