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安水务涉嫌信披违规被查,投资者别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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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6日,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巴安水务”)及副董事长张春霖先生于2022年2月16日分别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32022006号、证监立案字0032022007号)。公司与副董事长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依照《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立案调查,由此触发了投资者的索赔诉求。

巴安水务在2月15日收到了证监会的警示函。警示函中指出巴安水务存在以下问题:(一)未按核准的用途使用“公司债”募集的资金,未对募集资金严格进行专户管理和使用;(二)未及时披露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2018年末累计新增借款超过2017年末净资产20%的重大事项未获及时披露,直至2019年6月11日才披露;(三)相关年度定期报告披露的信息不准确。1.未将控制的投资对象(巴安博宁有限合伙)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土地使用权抵押情况披露不完整;3.资金受限情况披露不准确;4.前五大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的对象和金额披露不准确。

2021年10月27日,巴安水务发布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报显示2021年第三季度巴山水务的净利润为-8490万元,同比减少4816.91%;扣非净利润为-7636万元,同比减少688.09%;净资产为17.59亿元,同比减少25.15%;营业收入为3.234亿,同比减少34.52%。

2022年1月24日,巴安水务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5.7亿元——7.3亿元。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4.7亿元。

后期诉讼索赔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巴安水务(300262)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3、赴上海金融法院办理立案、后期开庭,以及在胜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当事人不必亲自办理。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

提供“一站式”服务!

2022年2月16日及之前买入巴安水务(300262)股票,且在2022年2月17日(含当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