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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国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监管要求,维护证券市场平稳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知》表示,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以下统称分红不达标)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