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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法系是判例法系,不遵循死的法律条文,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很大。中国学的是欧洲的大陆法系,法律条文很重要。这一点其实超乎大多数国人的想象——美国法官断案其实更讲究“实事求是、从实际情况出发”。 每个法系有好处也有坏处,结果的好坏都最终取决于国民普遍素质营造的环境对法官的软性约束。 这个案子购房者可以诉讼要求开发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