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财务造假案曝光,多名高管被行政处罚!罚款5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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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媒介11月21日讯,金通灵(300091)11月20日晚间公告称,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及其4名责任人合计拟罚款570万元,原因是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6月27日,金通灵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11月17日,金通灵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关于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经由江苏证监局调查完毕。金通灵在2017年至2022年的年报中存在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的情况,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据调查结果,金通灵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运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发货单等调节EPC总承包项目完工进度(履约进度),虚增或虚减对大名县草根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金通灵及其控股子公司泰州锋陵特种电站装备有限公司通过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对销售退回不冲减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其中,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金通灵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50,142.43万元、54,973.13万元、6,893.07万元、1,530.8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4,647.88万元、14,767.16万元、7,398.71万元、4,332.73万元;2019年,金通灵虚减营业收入19,671.62万元,虚减利润总额3,852.77万元;2020年,金通灵虚减营业收入537.6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730.08万元。

这些行为导致金通灵相应年度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江苏证监局的调查结果,金通灵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和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

同时,金通灵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季伟,决策并组织实施上述违法行为,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袁学礼,组织、参与上述违法行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总经理助理、时任董事许坤明,监事、财务部长冒鑫鹏,参与、执行上述违法行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因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金通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同时,对季伟、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等4名责任人也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不等的罚款。

金通灵表示,尽管存在上述问题,但公司的财务指标并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并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向投资者表示歉意。最终的行政处罚结果将以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通灵”)成立于1993年,2010年6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是一家依托工业鼓风机、压缩机、小型汽轮机、新能源锅炉、海水制冰机等设备制造,服务于电力、化工、新能源、可再生能源、 分布式能源等多个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

业绩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金通灵实现营业收入10.40亿元,同比下降11.14%;归母净亏损1.04亿元,同比下降了152.58%。

截至11月21日收盘,金通灵的股价为2.99元/股,最新市值为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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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2 03:38

2023-11-21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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