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迟迟未召开?稳住,别慌#中植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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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召开。这也就是说,按照中植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工作截止于2024年4月20日这个时间点来推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当5月初召开,可是截止到目前,无论是小道消息还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都未透露明确的召开时间及方式。一直没有新进展,各位债权人等得是不是有些心急了呢?

其实大家没有必要着急,债权人会议也是有延期召开的可能性的,比如在破产清算程序推进过程中更换破产管理人,或者破产管理人履职过程中发现了新情况,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召开债权人会议。此外,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会场安排改变、网络在线用户数量限制需升级,甚至疫情、台风等不可抗力因素都可以导致债权人会议延期。

那么,中植有没有可能出现上述的情况呢?当然是有可能的。众所周知,中植的债权申报工作出现过一次延期,彼时北京一中院公告指出,由于中植企业集团的债权关系过于复杂,为了保证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将申报期限从2024年4月5日延长至4月20日。同样是由于债权关系过于复杂,债权申报工作结束之后,破产管理人也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对债权人所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导致债权人会议延期。所以说,没有最新进展并不代表相关工作没有推进哦!

另外,在企业破产案中,债权人会议延期的情况也并不少见。2022年10月,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就曾按照疫情防控政策的要求,将原定于10月13日上午9时召开的江西顺昌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至11月4日上午8时30分;2023年11月21日,四川省盐亭县人民法院也曾因技术故障将原定于2023年11月23日下午2:30分召开的四川金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延期至2023年11月28日下午2:30分。

这么一看,中植也并非个例,或许是牵涉人数众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等等原因,债权人会议才未能如期举行,大家不妨耐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