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知精选 | 新三板7月3日重点临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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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微云新三板,根据7月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股转系统发布的临时公告筛选,以下临时公告需重点关注!


热门公司

辉宏世纪(870334),北京辉宏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孙艳艳、杭晓虎发行股票不超过15,000,000股。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田文军,其持有公司 99.00% 的股权。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孙艳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00 万股,占股票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60%,且能够对公司实施实际控制。因此,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孙艳艳。

盛航海运(832659),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不含税人民币52,820,512.82 元(含税价 6,180 万元)的价格向南通港闸船舶制造有限公司购买其拥有的“宝沣祥”轮 100.00%的所有权。

北旺农牧(833278),辽宁北旺农牧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文明先生持有的公司17,000,000 股被司法冻结,司法冻结期限为 2017 年 4 月 28 日起至2018 年 4 月 27 日止。

龙的股份(835307),苏州龙的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中岛久先生所持有的日本狮龙株式会社的 100%股权,拟收购价格人民币 1,900,000.00 元。

中红医疗(833133),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 月21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并于2017年7月3日领取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126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已被中国证监会受理。

才府玻璃(831530),浙江才府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 6 月 21 日浙江才府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2017 年 6 月 30 日《浙江才府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了预先披露。


重大合同

灵鸽科技(833284),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知名锂电新能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8,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捌佰万元整)。

益通建设(831343),湖北益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与业主单位湖北鄂州鄂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人民币柒仟柒佰叁拾捌万壹仟陆佰贰拾叁元柒角贰分(小写: 77,381,623.72元)。

房谱网(834345),深圳市房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即沈阳建大新峰地产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3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签订了《中国农业银行新峰地产信息资源决策支持系统使用权项目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

日森机械(838689),广州市日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双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双方在供需关系上进一步展开合作。

惠尔顿(832186),近期,宁波惠尔顿婴童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孩子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线下)签署了“南京孩子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商品采购”主合同和“孩子王---供应商年度交易条款”副合同公司 “惠尔顿”品牌儿童安全座椅入驻全国孩子王线下门店。

奔凯安全(834451),深圳市奔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近日与湖南锐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和《购销合同》,合同金额共计叁仟叁佰贰拾万陆仟叁佰柒拾伍元整(¥33,206,375)。

中金金属(870211),广西中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佛山市泰裕达钢业集团有限公司于近期签订不锈钢经销合同,合同标的为不锈钢板两万吨,具体金额以实际交易为准。


上市辅导

正和药业(832257),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启动在国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工作,公司已与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并将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申报辅导备案。


大宗股权质押

东和新材(839792),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毕胜民质押22,221,33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04%,公司股东董宝华质押 9,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88%,公司股东吴星卓质押 10,095,540 股,占公司总股本 8.65%,公司股东赵权质押 8,483,13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27%,四人合计质押 5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2.84%。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 2,080 万元的流动资金综合授信。


行政处罚

银都传媒(430230),武汉银都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杭军、李文、苏金菊、张天武、张海龙、任刚、殷薛、晏鸣、蒋树杰、李艳、周从玲、鄢婧、何铭敏于 2017年 6月 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17]3号 ),湖北证监局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所依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相关牡任人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对银都传媒给予警告,并 处以60万 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关杭军、李文、苏金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何铭敏、张天武、张海龙、任刚、蒋树杰、周从玲、晏鸣、殷薛、李艳、鄢婧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 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