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8 10:32
笑死了
2: 控股股东卖资产按照高溢价320% 卖出,收钱的时候却不按照股票市价收钱,却按照22-1 月低估的价值收股票,相当于一笔买卖赚两头,如果按照此时市价120 元的80% 计算,应该按照95元每股付钱给控股股东。而不是现在的46 元每股付给控股股东。
3: 这样一来,控股股东卖资产按照320% 溢价卖出,收钱时按照市价的半价收股票,相当于溢价320% 卖出的资产再次溢价一倍,即溢价640% 卖出,从而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从46% 上升到60%,如果按照股票市价增发,那么控股股东持股比例最多上升到52%
4: 这就对于其他股东的不公平,他们的股权被控股股东低价稀释了
5: 退一步说,22-1 月确定的增发价格46元,如果现在发行时股价跌倒20元,那么控股股东的天然优势就发挥出来了,他可以取消增发!因此按照市价80%增发对所有股东都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