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堂索赔征集:四年虚增营收和净利润,可能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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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济堂(SH600090)$   #证券索赔#   #退市新规#  

2020年4月28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2021年10月24日,*ST济堂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经查明,同济堂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同济堂《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及管理费用,导致2016年至2018年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6.8亿元、9.2亿元、8.3亿元。二、同济堂《2019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其他业务收入3.8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86亿元。三、同济堂未及时披露及未在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四、同济堂未如实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五、同济堂未及时披露且未在《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中按规定披露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及重大诉讼的有关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3.5.2的规定,如果公司披露的净利润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净利润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净利润合计金额的50%就符合重大违法行为的定性,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终止其股票上市。从现有情况看,同济堂已经符合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条件。

股民卫士网谈虚道长认为,在2017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4月28日后卖出或仍持有的同济堂投资者可以通过小程序股民卫士参与索赔。

(一)投资差额损失;

(二)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三)前款所涉资金利息,自买入至卖出证券日或者基准日,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具体赔偿金额以法院判决为准)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单只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三)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都可以,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信息就行。如果交易记录中含身份证号,则不用提供此证明,或者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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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3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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