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一审被判赔偿投资者20.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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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记者获悉乐视网一审判决出炉,根据北京金融法院判决,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投资者支付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赔偿款共计近20.40亿元。被告贾跃亭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外,乐视网IPO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被判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0%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5%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1%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0.5%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来源:上海证券报(记者 孙越)

编辑:王一川

监制: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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