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讲一个笑话:
4月12日,德国联邦议院以374票赞成,251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了《性别自决法》(Selbstbestimmungsgesetz)。
新法的主要尿点:
一、女厕所,女更衣室,女浴室等公共设施,自称“女性”的跨性别者有权进入,自称“男性”者同理。
二、如果有人当场揭露其原性别而造成变性人难堪,变性人可以对揭露者进行举报,被举报者最高将面临10000欧元罚款。
三、德国公民每年都有一次机会更改自己的性别,但需提前三个月在政府部门申请。
四、14-18周岁德国公民可在父母同意的情况下申请变性,14岁以下需要在父母陪同下到政府机构申请变性,5岁以下儿童完全由父母决定。
五、德国进入战争状态时,男性不得申请更改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