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定金却加价提车,宝马为何能这样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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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降价促销,后来怕口碑崩塌又减少优惠,而众多已经交了定金的客户却被4S店要求加价才能提车,这就是宝马这个国际豪车品牌的无耻德行。#宝马#

企业经营,诚实守信是最基本的商业准则,而宝马却能连白纸黑字的合同都不承认,出尔反尔拒不按照承诺的定车价格交车,这反映了这个所谓的国际品牌一如既往的傲慢和嚣张。

想要提车?

得另外加钱!

一位来自重庆的消费者对记者透露:“我是5月29日和重庆宝渝汽车销售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购车合同,车型是宝马i3,价格是17.45万,并且交了定金。当时销售说提车没有问题,但是到临近提车时被告需要加价3万。

消费者还称:“我和4S店方面经过多次协商,后续对方又表示加价1万多就能提车,再后来经理又说没车了,停产了。在多日协商沟通的过程中,4S店每天都是不同的说法,给出的回应反复无常。”

同时一位来自郑州的消费者也表示:“我是6月底在郑州宝莲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订的车,车型为宝马i3,合同已签订、定金已交完、贷款方案通过,当时客户经理说四五天就能交付。但临近交付时被告知车价要贵2万,并且换成三年免息的金融方案,否则不让提车。

连日来,重庆、郑州、深圳、苏州、东莞等多地的消费者都表示遭到了宝马的霸王条款,综合消费者的爆料的内容来看,此次全国多地宝马4S店出现大规模拒不交付的情况,车型主要集中在i3、ix3、3系这几款车型,多数消费者是在5月底6月定的车,7月提车时大多被要求临时加价3万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几款车型中虽然也有人提到了车子,不过提车的过程非常艰难,即便是在合同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消费者催促多次后才能完成提车。

4S店拒不交付的理由也是各不相同,对于一些已经签订合同、交付定金的消费者,门店给出的回应是车停产了或者产量减少。对于那些仅仅交了定金没签合同的消费者,门店则回应“总部审批没通过”等理由。

然而在消费者看来,宝马拒不交付的理由很简单,就是车子涨价了,4S店不愿再按照定车时的低价销售,故而临时加价。难怪宝马退出价格战呢,原来是玩不起!

吃相难看

宝马有什么资格傲慢

7月21日,宝马总部客户服务中心一位工作人员终于回应了!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售前售后的问题总部已经授权给经销商处理了。如果消费者对经销商的处理不满意,总部可以协助消费者把问题反馈给店内。

不过,宝马总部也强调,官方会给出一个车辆指导价,但具体的售价还是以经销商为准。

听上去,总部这是把锅甩给了经销商,意思就是加价不关我事,都是他们的主意。

然而,这样的回应显然不能让消费者满意,可以说这个回应简直就是耍流氓,体现的是宝马公司毫无责任感的态度。

很多车主表示,总部既然能给出指导价,为什么不管一管经销商的行为?这不就是推卸责任嘛!

事情还要从今年5月说起,宝马为了为救崩塌的销量,给所有经销商门店发函称,鉴于市场大背景和国产品牌带来的巨大冲击,决定给宝马4S店开出多项大幅度补贴减免政策,意在帮助经销商应对短期困难,缓解业务压力。

政策出台后,宝马的多款车型价格大幅跳水,曾经的豪华品牌,如今有的车型用不到20万的价格便可购入,宝马的价格战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销量的提升。

但是对于宝马来说,参与了价格战就等于是自降身价,所以降价优惠仅仅持续了一个月的时间,从6月底开始,宝马又宣布收回之前的部分优惠政策。宝马经销商们纷纷减少终端价格促销力度,上调单车售价。

本来这种反复无常、首鼠两端的营销思路已经让业界看笑话了,没想到宝马的营销闹剧还没有结束。

4S店推翻了之前的优惠政策,让已经按照优惠价订车的客户加价提车,这种公然违约行为,却能堂而皇之的上演,这充分说明车企一贯无视消费者权益。

一个企业,连最基本的契约精神都没有,背弃消费者,连官方回复都让人无语,有律师坐不住了,表示宝马的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宝马的这一顿操作啊,不光面子没保住,连最后一块遮羞布都不要了。

部分内容来源 | 蓝鲸新闻

编辑校对 | 韩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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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流量啊,要是换成比亚迪,得被成群结队的黑水军像苍蝇一样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