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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升达(SZ002259)$ $

重点提示:欠钱不还被告上法庭!

1、事实与理由:升达集团于2018年5月3日与原告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26日,借款利率为0.1%/日,且于同日升达林业、江昌政向原告出具《连带责任保证承诺函》,随后升达集团向原告共支付本金及利息共833.80万元,因剩余本金及利息尚未支付,遂被起诉。

2、进展情况: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