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投资者朋友、各位股民朋友,$*ST星星(SZ300256)$ 、宏达新材(002211)、鹏欣资源(600490)、$*ST银河(SZ000806)$ 、$*ST利源(SZ002501)$ 先后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或《处罚决定书》。
结合上述基本事实,我们初步认为,满足如下条件的投资者,可以考虑索赔
*ST星星: 2021年4月24日至2021年8月20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21年8月20日收盘未清仓
宏达新材: 在2022年1月10日前买入,并且在2022年1月1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鹏欣资源: 在2019年2月25日至2021年9月28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21年9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ST银河: 在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间,买入且尚未全部卖出
*ST利源: 在2016年2月2日至2018年7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2018年7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