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SZ000732)$ 年报,泰禾投资通过嘉兴焜昱投资有限公司对其实缴出资 69 亿元进行减资,相应款项计入泰禾集团的其他应付款。减资造成的69亿元支付义务应由嘉兴晟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承担,而不应由上市公司承担,不应计入上市公司其他应付款。
此举偷换概念,实际造成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进行了大额利益输送,严重侵犯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相关媒体曾报道:“泰禾集团将其对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预付款项与嘉兴晟昱上述其他应付款依据嘉兴晟昱、中城建、泰禾集团三方签署的相关协议书进行了对冲,最终形成对中城建的债务6.33亿元。”
根据建筑行业管理,施工企业往往是垫资建设,发包方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质保金等,为何中城建设作为施工企业,上市公司泰禾集团违反行业惯例向其进行高达60亿元以上的预付款支付?为何中城建设可以和泰禾集团以及泰禾投资签署三方抵账协议?
中城建设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泰禾集团历年年报中被匿名披露的第一大供应商又是谁?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和年报中对于关联方的披露是否完整?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披露和相应程序的履行是否完整?该等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否公允?
除此之外,泰禾集团还有多少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未进行信息披露?未经过股东大会表决?
泰禾集团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输送了多少利益?上司公司为何走到债务危机和破产边缘?是天灾还是人祸?……
这一系列问题,都构成了泰禾财务报表的真假迷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