浊静徐清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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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管理?[大笑][大笑][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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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的“静默期”是年报前2个月和中报前30天前:总体而言,香港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董事和监事等人士在规定时间内,不得买卖其所属的上市公司的任何证券有明确的规定。此外,上市公司在规则规定的一定时间内,亦不得进行股份回购交易或授出期权。

引用以下帖子回答:
@浊静徐清:回复@浮云资本:
年报前两个月的静默期不能回购,
是以讹传讹的。
实际上,港交所规定是财报(含年报)披露前一个月不能回购。
与此同时,发行新股前一个月也不能回购。
由于腾讯的股权激励的新股发行在 2 月下旬,而年报在 3 月下旬,
所以,一般情况下,
腾讯回购只能在 1 月下旬前就停止,比如在 1 月 20 日前。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0.06 (2)(e)条,上市公司在知悉内幕消息后,均不得在联交所回购其股份,直至有关消息已公开为止。并且,上市公司一般不得在董事会审批年度、半年度、季度等任何业绩所举行的会议的日期(或上市公司须公布该等业绩的最后日期,孰早为准)前一个月的时间内进行股份回购的交易。上述股份回购的限制期至上市公司公布业绩当日结束。
规则上是前一个月啊?是哪里弄错了呢?

60天是什么规则规定?
过去3年的新股发行都是在哪天呢?

每一年的时间都不是固定的,60天的限制主要是规则规定的

在什么时间?

腾讯的新股发行并不总在2月份发行

这个解释更准确![很赞][很赞]对董事等高管的静默期要求是年报或者重大事项前60天,更长一些。

[辣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