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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实华(SZ000637)$ 先说结论:本次诉讼针对海洋馆周边广场及北门停车场,并非海洋馆座下的3.5万平米,无论输赢,不影响海洋馆经营,反而有利于海洋馆座下土地划拨问题尽快解决
第一:海洋馆的土地是合法合规的!除非拆迁不存在随时被收回可能。
2015 年 4 月 16 日向信沃达公司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权类型:划拨;终止日期:2023 年 12 月 10 日;使用权面积:35,000 平方米。
2018 年 8 月 31 日向信沃达公司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坐落:海淀区气象路 6 号院 1 号楼 1 至 3 层 01;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划拨;面积:共有宗地面积 35,0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40,419.01 平方米。
第二,现在是向规划局续约划拨(或者规划局出让),不是向动物园续租赁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认为该土地来自动物园,因此需要取得动物园的书面同意,但动物园认为该土地已划拨给信沃达海洋,动物园无权出具该同意函”------从动物园的这句话来看,土地已划拨给信沃达海洋,不归动物园管;信沃达努力的方向应该是: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权税,而不是纠结动物园同不同意你使用土地。
第三,据信沃达公司曾于 2015 年2 月 1 日与动物园签署《关于海洋馆土地相关事宜的备忘录》。信沃达公司应就海洋馆座下土地问题与动物园协商一致,而不是前述公告所述的“动物园无权出具该同意函”-------意思是我只需要你不反对我继续经营就行,不需要你同意函。
综上,诉讼至法院,把问题公开化,让法院或调解员介入,规划ju与动物园方就无法再相互扯皮了;有利于海洋馆座下土地划拨问题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