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住建局鉴于其作出的“调整新购商品住房交易时限及撤销备案限制”的决定,未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论证,对由此可能产生的市场影响缺乏充分的预判和评估,故撤销此决定,收回相关文函。
既然这么多工作都没有做就出台相关文件,是不是工作失职,应该追究领导责任啊?!
试探而已。
在红线的边缘疯狂试探
都是开封市一样的!
傻了吧唧
放开暴跌给你看
搞笑
行政法规的信用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