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年6月2日
签署方:光明国资局与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生物)
协议内容:签署《合作协议》,约定设立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详情:股权分配:光明国资局持49%,中国生物持51%
无偿划转股份:光明国资局向合资公司无偿划转79,947,000股卫光生物股份,占总股本的35.25%
控股股东变更:由光明国资局变更为拟设立的合资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生物
实际控制人变更:由光明国资局变更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国药集团)
法规依据:本次无偿划转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属于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后续程序:尚需签署《无偿划转协议》,并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深圳市国资委等审批,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反垄断局审查,然后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不确定性:审批程序是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不确定
此次实控人变更对卫光生物而言,意味着更强大的资源支持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有助于其进一步整合行业资源,提升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