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达濠市政建工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建罚〔2024〕125号
处罚名称:深圳市达濠市政建工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案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二万五千元整
处罚金额(万元):2.5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市达濠市政建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PG537L
法人代表姓名:魏永兴
处罚决定日期:2024-07-08
公示期限:12 个月
处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信息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