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强制性标准设计,深圳市立方都市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被罚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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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立方都市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在美域蓝湾阁溪府-主体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建罚〔2024〕140号

处罚名称:深圳市立方都市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处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结果:深圳市立方都市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在美域蓝湾阁溪府-主体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处罚金额(万元):11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市立方都市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60843R

法人代表姓名:范纯青

处罚决定日期:2024-07-10

公示期限:12 个月

处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信息来源:深圳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