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2伤!重庆江津朝门路雨污水管网抽排作业3·26中毒窒息事故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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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本报从重庆市江津区政府获悉,重庆江津朝门路雨污水管网抽排作业3·26中毒窒息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4年3月26日10时10分许,重庆市江津区远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对圣泉街道朝门路1003号路灯旁雨污水管网检查井进行抽排水作业时,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6.9万元。

本报注意到,江津区圣泉街道朝门路污水管网新建段为2018年经审批同意的南北大道雨污管道改造工程变更子项。本次雨污水管网抽排工作由滨江新城建管中心委托重庆市江津区远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调查报告证实,事故项目的施工单位为重庆市江津区远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单位为重庆驰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报发现,2024年3月25日,滨江新城建管中心按照市政设施日常维修维护服务合同相关约定,联系远达市政公司对朝门路堵塞雨污水管道进行检查排查。3月26日8时50分左右,按照简*(远达市政公司市政设施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远达市政公司的管理人员王**与李**、张**(远达市政公司摩巡人员)组织驰富劳务公司的5名作业人员罗**、单**、周**、白**、蒋**进行作业。

在自然通风不足30分钟,也未进行机械通风、气体检测的情况下,现场作业工人蒋**(未佩戴隔离式防护装具、未系挂安全绳)下井后晕厥在井底,王**发现后,未穿戴安全防护设备盲目下井施救,白**未佩戴隔离式防护装具盲目下井施救,导致事故后果扩大。最终,事故造成蒋**死亡。白**、王**受伤。

本报注意到,事发检查井内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有毒有害气体,下井人员进入井内作业和救援前未进行通风和气体检测,且未按规定佩戴隔离式防护装具,是本次中毒窒息事故的直接原因。驰富劳务公司、远达市政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多项问题,是酿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最终,王**,远达市政公司现场管理人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驰富劳务公司、远达市政公司,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本报还注意到,远达市政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秦*,驰富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给予行政处罚。远达市政公司副总经理李**,远达市政公司市政设施部负责人简*,也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调查组还建议对多位公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责成区住房城乡建委、滨江新城建管中心向江津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文|中国基建报 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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