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清路快速化改造工程4·3事故查明,致1死,2人被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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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本报从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获悉,北清路(京新高速~京承高速)快速化改造工程拆改移2#标段4·3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4年4月3日,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北清路(京新高速~京承高速)快速化改造工程拆改移2#标段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土方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

调查显示,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禹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为事故项目的施工单位。北京立达保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为劳务单位。

经查明,4月3日7时许,吕*启带领4人和钩机司机王*到北清路与七马路交叉口东北侧管线拆改移围挡进行沟槽开挖。

14时15分许,程*军在沟槽内清理供水管垫层土时,沟槽东侧边坡塌方后,土块砸中程*军头部,坍塌土方将程*军膝盖以下掩埋。

14时21分许,吕*启拨打了120。14时25分许,众人使用挖掘机将程*军救出。

14时30分许,120到达现场,程*军经抢救无效死亡。

基于综合分析,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其中,李*(北京立达保质市政公司法定代表人)、吕*启(北京立达保质市政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公安机关已依法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北京自来水禹通公司和北京立达保质市政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有关规定,调查组建议给予两家公司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此外,刘*云(泥洼路维修所党支部书记)、马*涛(泥洼路维修所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调查组建议北京自来水禹通公司给予二人免职处分。(文|中国基建报 韩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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