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死,天津中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高处坠落事故详情公布

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4月17日,本报从上海市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获悉,天津中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已于近日公布。

调查报告显示:2024年1月2日,在上海临港新片区PDC1-0103单元(105社区)I02-01地块、I03-01地块项目(I02-01地块)项目工地上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安全责任事故。

据报告披露,本起事故的相关单位包括:中铁诺德(上海)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铁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中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高科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相关合同显示,中铁诺德公司与中铁装配公司签订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临港新片区PDC1-0103单元(105社区)I02-01、I03-01地块(除桩基)工程。中铁装配公司与中誉公司签订有《临港105地块I02精装修工程一标段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中铁诺德公司与高科公司签订有《委托监理合同》。

经查明,2024年1月1日晚,徐某俊(中誉公司工人,负责工地装修材料搬运)因要加班搬运装修材料,就向陈某菊(中誉公司电梯操作工)索要了8#楼西侧单元室内电梯按钮面板罩锁钥匙。

6时01分,某辉(中誉公司泥工班组负责人)带着新进工人葛某辉(中誉公司新进工人)来到8#楼并让葛某辉在门厅外等候,自己则打开电梯1层层门并进入。

6时03分,陈某菊进入工地来到8#楼,联系徐某俊要求归还了钥匙。

在门厅外等待许久的葛某辉无法联系到某辉,就向陈某菊等人求助帮忙寻找。陈某菊等人也未能联系上某辉,遂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发动人员一起寻找。7时55分,某辉被发现倒在8#楼西侧负一层电梯井坑内,现场人员将其抬出,并拨打了120,120人员到场后宣布某辉已死亡。

调查组判断:事发时,徐某俊正操作电梯运送工人上楼,电梯轿厢未处于一层。某辉违规使用三角钥匙打开电梯一层层门,未确认电梯轿厢位置情况下进入电梯,失足踩空导致事故发生。

调查组认为,陈某菊,中誉公司电梯操作工,未严格遵守电梯专人操作要求,随意将电梯面板罩锁钥匙交给加班工人让其操作电梯,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中誉公司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中誉公司安全教育不到位,未对室内电梯操作工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交底。电梯管理不到位,未落实电梯专人管理要求,未严格做到专人操作。施工安排不到位,未按照施工方案统筹落实安排人员进行夜间材料搬运工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赵晨峻)

版权声明:未经授权,《中国基建报》报道严禁转载、抄袭或利用AI软件改写,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