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疑受物体打击死亡,珠江钢管(珠海)有限公司4•7事故被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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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4月15日),本报从珠海市应急管理局获悉,由于一名工人疑似受物体打击,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珠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对番禺珠江钢管(珠海)有限公司“4•7”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

据悉,2023年4月7日16时03分许,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番禺珠江钢管(珠海)有限公司一名工人在该公司防腐厂区内疑似受物体打击,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根据有关规定,珠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该起事故调查工作实行挂牌督办。金湾区应按照《珠海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规定,认真落实督办事项,并在事故发生后60日内向珠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完整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审核。

据爱企查显示,珠江钢管(珠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7日,注册地位于珠海市横琴石山村5号第六层,法定代表人为陈昌。文|中国基建报 苏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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