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方丈补充一点不完全的事实。
对于县域来说,一个年产值超两亿的企业,基本上算有一定全国细分市场影响力的优秀企业了。一个县做成几家不容易,可以吸纳几百人就业,甚至可以在周边建立起一个与之配套的小微企业群,间接带动上千人养家糊口,和持续促进周边地方的繁荣。
但这么一个企业,其创造的可统计年gdp,仅相当于一个中等规模的房地产小区的六分之一,对地方的直接税收贡献也就房地产小区的十几分之一,如果再考虑到土地收益和国省市地财税分成,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连一个中型房地产小区的四十分之一都不到,如果这些土地财政收入再加地方债杠杆投资于市政建设,则带来的短期GDP和进一步的财政收入更会倍增。
您若是任期五年的地方主官,假如按GDP评估能力和晋升的话,其他的县域同僚大搞房地产,您会不会动心呢?会不会全力与房地产商共谋大力促进房地产发展呢?再假如,如果您前任大搞房地产升迁或退休了,留下了很高的gdp指标和大量的土地财政衍生的遗产,您接任后,是不是指剩下变本加厉继续搞一条路了呢?房地产这玩意,之所以能搞动,必须要有涨价预期,您要大搞,会不会与房地产商共谋,甚至操控房地产商只涨不降炒房价呢?
合理推测,从2008年以后,全国范围内,除了像鹤岗那种民力彻底枯竭的地方,其余的,从城市到县域的地方主官,没有几个不把土地财政房地产当生命线来优先推动和维护的。
所以,“土地财政”,不仅是发展的自然结果,也是各位地方主官呕心沥血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大力打造的庞然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