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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商场不让宝龙经营了呢?很多商场都存在抵押融资,被拍卖怎么办?
四种经营模式:1、委託經營管理業主將零售商業物業全權委託本集團經營管理,項目運營成本由本集團承擔。業主獲得商鋪租金,及部分多種經營和停車場運營收入。本集團向業主收取: (i)項目開業前諮詢顧問收入;(ii)項目運營階段租金管理費,即一定比例的租金抽成;及(iii)品牌使用費(僅限於非寶龍地產控股有限公司(「寶龍地產」或(「寶龍控股」))開發的項目)。本集團向商戶及消費者收取: (i)項目運營階段運營管理服務費;(ii)多種經營收入;及(iii)停車費。 2. 諮詢顧問業主聘請本集團擔任零售商業物業的管理諮詢顧問,項目運營所有收入及成本均由業主承擔。本集團向業主收取:(i)項目開業前諮詢顧問收入;及(ii)項目運營期一定比例的諮詢服務費。 3. 整租服務業主按一定價格將零售商業物業整體出租給本集團,項目運營所有收入及成本均由本集團承擔。本集團向商戶及消費者收取:(i)項目租金收入;(ii)項目運營階段運營管理服務費;(iii)多種經營收入;及(iv)停車費。 4. 淨收益分成業主將零售商業物業全權委托本集團經營管理,項目運營所有收入及成本由本集團承擔,本集團將項目淨收益的一定百分比交予業主作為可變租金成本。本集團向商户及消費者收取:(i)項目租金收入;(ii)項目運營階段運營管理服務費;(iii)多種經營收入;及(iv)停車費。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本集團為住宅物業、辦公大樓及服務式公寓提供物業管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