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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龙商业(09909)$ 宝龙商业85%收入来自于第三方,具体咋回事?从跟帖资料看,1、2模式,即委托经营管理和咨询顾问模式,客户租金是交给业主方的,不会直接交给宝龙商业;3、4模式,即整租模式和收益分成模式下租金是交给宝龙商业的。而宝龙商业管理的商场80%左右是宝龙地产名下的商场,但来自于宝龙体系的收入只占15%,其原因是宝龙地产和宝龙商业合作的大部分商场是委托经营管理模式,单体收入贡献很小。宝龙商业85%收入来自于第三方,只能推测为整租和收益分成模式的第三方商场虽然数量占比很低,但因为租户租金进报表,单体商场收入贡献量抵得上10个以上委托管理模式的商场,所以来自于第三方实际收入占比高达85%。即便宝龙地产破产,终止与宝龙商业的合作,宝龙商业也能保留85%的收入@周期而已@雪轻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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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2:56

如果商场不让宝龙经营了呢?很多商场都存在抵押融资,被拍卖怎么办?

05-08 22:23

四种经营模式:1、委託經營管理業主將零售商業物業全權委託本集團經營管理,項目運營成本由本集團承擔。業主獲得商鋪租金,及部分多種經營和停車場運營收入。本集團向業主收取: (i)項目開業前諮詢顧問收入;(ii)項目運營階段租金管理費,即一定比例的租金抽成;及(iii)品牌使用費(僅限於非寶龍地產控股有限公司(「寶龍地產」或(「寶龍控股」))開發的項目)。本集團向商戶及消費者收取: (i)項目運營階段運營管理服務費;(ii)多種經營收入;及(iii)停車費。 2. 諮詢顧問業主聘請本集團擔任零售商業物業的管理諮詢顧問,項目運營所有收入及成本均由業主承擔。本集團向業主收取:(i)項目開業前諮詢顧問收入;及(ii)項目運營期一定比例的諮詢服務費。 3. 整租服務業主按一定價格將零售商業物業整體出租給本集團,項目運營所有收入及成本均由本集團承擔。本集團向商戶及消費者收取:(i)項目租金收入;(ii)項目運營階段運營管理服務費;(iii)多種經營收入;及(iv)停車費。 4. 淨收益分成業主將零售商業物業全權委托本集團經營管理,項目運營所有收入及成本由本集團承擔,本集團將項目淨收益的一定百分比交予業主作為可變租金成本。本集團向商户及消費者收取:(i)項目租金收入;(ii)項目運營階段運營管理服務費;(iii)多種經營收入;及(iv)停車費。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本集團為住宅物業、辦公大樓及服務式公寓提供物業管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