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可比公司品牌影响广度和深度,来源:招股书
早在2012年,周六福曾状告周百福,称其未经许可,使用“周六福”字样的广告牌、产品标签等已经构成侵权。周百福认为,周六福销售的珠宝产品不属于合法的知名产品,是香港知名产品“周大福”的“山寨版”,因此涉嫌“傍名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和违法经营,不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周六福则表示,如果说周六福傍周大福的名牌是侵权,难道周百福傍周六福就不算侵权吗?
此外,周六福也曾因著作权、商标纠纷等成为被告。2017年到2019年期间,周六福先后被《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作品公司原创动力、香奈儿、卡地亚等告上法庭。
企查查显示,周六福涉及的司法案件高达506件,其中310件与侵害商标权纠纷有关。
收入过度依赖加盟,曾遭重点问询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周六福实现营收22.73亿元、20.82亿元、28.2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03亿元、3.86亿元和4.29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87亿元、3.54亿元和4.10亿元。
报告期的前五大客户中,除了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电商渠道客户,其余客户均为公司加盟商。
据了解,周六福采取加盟模式为主、自营模式为辅的业务模式。其加盟门店数量由2019年末的3446家,上升至2021年末的3694家。不过,尽管加盟门店的数量逐年上升,但加盟业务的收入占比却逐年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加盟模式所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79,032.92万元、133,624.64万元和155,580.94万元,分别占整体主营业务收入的82.05%、66.77%和57.45%;报告期各期加盟板块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66,934.69万元、55,602.65万元和61,136.48万元,分别占整体主营业务毛利的84.58%、73.84%和64.66%。截至目前,加盟业务仍然是周六福的主要收入来源。
按销售模式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来源招股书
值得注意的是,周六福的加盟模式正是此前一次IPO问询的重点。
2019年5月,周六福首次递交招股书。彼时,公司80%以上的收入来源于加盟模式。对此,发审委提出:公司是否存在对个别加盟商的依赖,是否存在向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资金支持情形,是否对加盟店有资金、账期等支持;是否存在现金交易的情况以及现金交易的合理性等疑问。
周六福也在招股书中坦言,加盟模式能够使公司在发展前期以较低成本和更为灵活的方式迅速占领市场,但经营管理的主导权由加盟商自行把控,不排除加盟商因自身利益考量违规经营的风险。
或许是为了摆脱对加盟模式的过度依赖,周六福公司近年来加快了自营店的开立速度。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自营店数量分别为22家、40家和70家。但随着自营门店数量的不断增加和电商业务的发展,公司存货总体呈现上升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84,288.81万元、110,685.34万元和124,642.08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60.38%、67.17%和61.35%。此外,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速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下降至0.77及0.98,远低于行业均值1.41和2.13。
周六福表示,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构成。未来如果黄金、钻石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下跌,公司将面临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导致利润下降的风险。(本文首发钛媒体App,作者 | 马琼,编辑 | 孙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