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叹,又有药企进入四川“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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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6家生产企业在四川由于所挂网药品抽检不合格,被列入一般不良记录或进入黑名单,涉及药品三年不得参加四川基药集中采购。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四川在今年已经有过多次类似的处理记录。一些企业在“续签合同起一年内自行提出撤销挂网”,“供应不到位”,“抽检不合格”,甚至“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面“犯了错误”,导致进入黑名单,相关产品取消挂网资格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参加药品招标采购。必须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

关于停止部分药品上网采购并给予不良记录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4年第1期四川省药品质量公告》(2014年第23号)文件,对涉及我省集中上网采购的药品,按《四川省药品等上网交易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四川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基本药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如下管理:

 一、关于集中上网限价采购的基本药物:

江苏亚邦强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氨苄胶囊(0.125g),一批次抽检不合格; 江西仁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六味木香胶囊(每粒装0.42g),四批次抽检不合格;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氟康唑氯化钠注射液(100ml:氟康唑0.2g:氯化钠0.9g),两批次抽检不合格;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藿香正气水(10ml),一批次抽检不合格;福建天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甘油果糖氯化钠注射液(250ml甘油25g、果糖12.5 g与 氯化钠2.25g),一批次抽检不合格。将上述企业列入一般不良记录,取消上述药品的上网资格,且上述品种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四川省基本药物的集中采购工作。

二、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中标基本药物:

药都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艾附暖宫丸(9g/丸*10丸),一批次抽检不合格,将上述企业列入“黑名单”。

取消上述药品的上网资格,且上述品种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四川省基本药物的集中采购工作。
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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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人:云团队
云团队:来自药品供应链上各个环节的专业人士
联系方式: drugist@163.com
医药投资群:医药投资群:348481978,非医药投资领域人士勿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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