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67个新增谈判药品,都要纳入各省“双通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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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云中鹿

国家医保局紧急通知:要求2021年新增的67个医保谈判药品原则上均应纳入各省"双通道";12月底前应及时做好挂网工作;2022年1月1日前,67个谈判药在各省至少1家定点医院/药店能买到并报销

目前,上海率先开展74种新增医保药品挂网,此后广东也开启275个医保国谈、新增药品挂网工作;辽宁、贵州也开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资料报送工作。

近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快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的紧急通知》指出,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已正式印发,为进一步推进谈判药品落地,切实提高谈判药品供应保障水平,确保2022年1月1日起患者能买到新增进入目录的谈判药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原则上67个医保谈判药品,都要纳入各省“双通道”

各省医保部门要按照《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 28号)和《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182号)要求,及时更新本省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名单,切实提升谈判药品供应保障水平。原则上2021年新增进入目录的67个谈判药品,都要纳入各省“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

2021年12月底前,67个谈判药应及时做好挂网工作

各省医保部门要及时督促谈判药品供应企业与省集中采购机构做好对接,确保在2021年12月底前,2021年新增进入目录的67个谈判药品在本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

2022年1月1日前,67个谈判药在各省至少1家定点医院/药店能买到并报销

各省医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加快配备谈判药品,督促定点医疗机构落实配备首要责任,及时召开药事会,确保谈判药品“应配尽配”。对于医疗机构无法配备的谈判药品,要建立健全处方流转机制,强化“双通道”药店对谈判药品的配备,及时调整医保信息系统,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

确保到2022年1月1日新增进入目录的67个谈判药品在本省至少1家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能买到,并能正常报销。具备条件的省份,可督促统筹地区进一步提高配备水平,更好满足患者合理用药需求。

各省医保部门要在12月29日下班前将2021年新增进入目录的67个谈判药品在本省配备机构名单(每个谈判药品只报送一个配备机构即可)报送国家医保局,我局将在官网公布,供患者查询。

完善报销政策、做好报销衔接

通知要求,各省医保部门要对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在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施行统一的报销政策,确定适宜的报销水平。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培训指导,确保能够支付。

各省医保局务必高度重视,倒排时间,积极推进,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家医保局汇报。

上海、广东等省市陆续开展医保新增药品或谈判药品挂网

12月8日,上海市发文,开展74种新增医保药品挂网,包括新增谈判药品67个,直接新增7个品种。

随后,广东发文要求相关企业通过省平台进行谈判药品报名,协议期内的谈判药品按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直接挂网采购,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此前属于国家谈判药品现调出2021年目录的,2022年1月1日起挂网方式将调整为挂网议价采购。

12月10日,贵州医保局也发文开展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资质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12月13日,辽宁省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通知,组织相关企业报送协议期内谈判药品(2021年)资质文件,报送资料的药品必须为参与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的药品谈判药品的仿制药不在报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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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8 07:49

广东发文要求相关企业通过省平台进行谈判药品报名,协议期内的谈判药品按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直接挂网采购,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此前属于国家谈判药品现调出2021年目录的,2022年1月1日起挂网方式将调整为挂网议价采购。

2021-12-17 18:13

双通道无疑对创新药是利好!